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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圳:心存侥幸 违法网吧不服处罚 邪不胜正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

  • 来源:楚雄卓立达电脑经营有限公司 | 更新日期:2009-01-08 | 人气:8511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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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报讯 近日,深圳市中级法院对经营“黑网吧”的宋某不服龙岗工商分局行政处罚一案,依法作出驳回宋某的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经营“黑网吧”的宋某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终没成功,工商部门依法执法获得了法律支持,此判决结果有力打击了“黑网吧”经营者的嚣张气焰。 据悉,去年10月21日,龙岗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,在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某民房查获了一家“黑网吧”。在举行了听证后,在今年3月对其作出“没收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各15台”的行政处罚。而宋某寻找相关理由矢口否认经营“黑网吧”的事实,并起诉至龙岗区法院,称其刚购买的电脑设备正在试机烧机,准备用于开设无盘教育系统,并要求撤销处罚、解除扣留的财物并赔偿损失28105元。 龙岗工商分局随即向法院提交了现场采集的各项证据和法律依据。龙岗区法院认为,宋某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、未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,违反了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,而工商部门依据该《条例》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,符合法定程序;宋某反驳其不存在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、要求撤销处罚的依据不足、理由不能成立,法院不予支持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依法应予驳回。龙岗区法院遂依法作出“驳回宋某全部诉讼请求”的一审判决,宋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。 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,认定的事实、证据与一审法院无异,于近日依法作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违法者嚣张的气焰终于在公正的法律面前被熄灭。